关于开展第十一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8 16:43 信息来源: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产发展办公室
区内各相关服务业企业:
为加快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发改委《长春市关于开展第十一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的通知》(长发改服务〔2024〕254号)要求,拟在我区开展第十一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申报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各申报企业请于2024 年9月10日前将申报资料一式一份报送至经开区三产发展办公室。
(联系方式:王平,84634662)
三产发展办公室
2024年8月28日
附件:关于申报第十一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通知.docx
附件:拟申报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基本情况表.xls
责任编辑:郭早 复审:王平 终审:董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