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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长春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对长春凯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出的关于长春凯胜红旗体验中心建设项目审批申请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同意长春凯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所提请求。
批复名称:关于长春凯胜红旗体验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长经环建表〔2023〕21号
批准时间:2023年4月26日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3年4月26日
附件:21批复凯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