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及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3〕41号)等文件精神,规范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提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作用,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国家疾控局综合司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功能指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总体考虑是坚持数字健康创新、绿色、科学发展理念,依托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规范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整合医共体内各项职能和资源,优化业务服务流程,强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数据共享,推进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全面提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数字治理能力,充分发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的体制优势及信息化倍增效应。
《通知》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功能。包括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5个方面36项功能。一是区域医疗服务协同应用,二是便民惠民服务协同应用,三是医疗管理服务协同应用,四是公共卫生服务协同应用,五是基层医疗卫生综合管理,
第二部分建设模式。包括强化省市统筹集成部署、统一信创网络管理要求、优化系统信息协同共享、完善数据信息安全保障等4个方面,明确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要基于省统筹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按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业务需求,一体化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应用信息系统建设,建立业务整体协同服务体系,实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业务功能应用。
三、重点问题解读
(一)《通知》对于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有何意义?
《通知》作为《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配套文件,为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基于省统筹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参考依据。各地建设要按共享集约建设模式,充分发挥已建设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成熟经验,完善医共体基础数据库,扩展实现医共体业务功能应用,建立业务整体协同服务体系。
(二)《通知》出台后如何抓好落实?
一是提级开发部署信息系统。二是硬件设施设备与基础软件应当符合信创要求,应用软件产品符合信创和软件正版化工作要求。三是推动公共卫生服务协同应用。四是确保网络与数据安全。五是抓好部署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