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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释义第一条

发布时间:2024-03-27 14:21 信息来源: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工作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释义第一条

来源:国家统计局执法监督局

 

第一条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制定本法。

 

【释义】本条是关于本法立法目的的规定。

统计是人们为了认识、研究客观现象,对其数量特征进行搜集、整理、分析的活动。对一个国家来说,需要由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运用科学的统计方法,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为经济社会的运行提供分析咨询意见,为政府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提供决策依据。统计法是规范政府统计活动的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是于1983年12月8日由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自1984年1月1日起施行。1996年5月15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对统计法进行了修正。近些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统计法的有些规定已难以适应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此,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2009年6月27日对统计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统计法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制定统计法是为了以下目的:

1、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统计工作的组织开展必须通过法律来规范和保障。制定统计法,就是要通过规范统计活动,明确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以及统计调查对象的权利和义务,确立统计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惩处制度,以保障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

2、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是统计工作的根本要求。只有保证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才能保障政府在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过程中作出科学、正确的判断和决策;只有保证统计资料的及时性,才能适应经济社会情况的发展和变化,保障政府在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过程中及时作出判断和决策。统计法确立了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履行职责的制度,要求统计调查对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资料,并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调查制度、统计调查方法、统计标准、统计资料的审核和签署制度等作了规范,其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3、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统计的作用是为政府提供有关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数据资料,为政府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利用可以公开的统计资料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制定统计法,可以更好地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4、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通过立法,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的发展。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pdf

责任编辑:郭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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