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到2025年,全省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服务均衡性逐步提高,重大疾病防控、救治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到2035年,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具体措施
(一)扩容优质医疗资源
一是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二是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
三是加快卫生健康科技创新;
四是强化卫生健康人才培养。
(二)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基础
一是提升县域综合服务能力;
二是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
三是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四是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三)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一是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二是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三是推进城市医联体建设;
四是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到2025年,每个二级以上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建设1-2个传承工作室,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规范开展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及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四)优化医疗卫生服务模式
一是推荐医养结合健康发展;
到2025年,85%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创建活动,到2025年,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以上,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的比例达到100%。每个市(州)、县(市)至少建成1所医养结合机构。
二是扩大接续性服务供给;
三是加快智慧医疗融合发展。
建设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到2025年,二级以上医院基本实现为患者提供预约诊疗、就诊提醒、移动支付、床旁结算等服务。
(五)健全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一是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二是加强防治结合;
三是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管理。
(六)强化体系建设保障支撑
一是完善政府投入机制;
二是发挥医保基金效能;
三是完善编制和人事制度;
四是完善薪酬制度改革;
五是加强行业综合监管。
附件: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