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优服务、保安全,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支撑。
二、主要目标
全面完成《经开区2021年空气质量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经开区2021年水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经开区2021年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2021年度目标任务,推动全区生态环境质量在“十三五”基础上继续巩固提升、稳中向好。
三、重点任务
(一)巩固提升环境空气质量。以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控制为重点,突出抓好重点空间、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污染物管控。深入推进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和氨排放控制,持续提高秸秆“五化”综合利用能力,严格秸秆禁烧管控,加强农业源和畜禽养殖业氨排放综合管控。推进燃煤污染治理,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继续推进清洁供暖,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度,推动大型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加大燃煤锅炉监管力度。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加强源头防控,强化“散乱污”企业监管,全面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推进移动源污染治理,加强对在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督管理。推进扬尘污染治理,精细化管理城市扬尘,严格建筑施工扬尘、城市道路扬尘管控,强化餐饮业油烟监管。积极应对污染天气,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强化联防联控,推动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有效降低采暖期大气污染负荷。
(二)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强化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统筹”,努力推动水生态环境系统质量及稳定性从根本上转变。深入落实河长制,冬春季、汛期前,集中开展清河行动。实施水环境治理工程,加快推进兴隆山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快推进兴隆山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规范工业企业排水管理,强化重点行业管控和清洁化改造,推进企业深度整治,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实施水安全保障工程,提高水环境安全监管能力,加大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监管力度,加强重点流域治理机制建设,编制实施流域重点治理规划。
(三)巩固提升土壤环境质量。坚守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底线,重点推进建设用地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统筹推进土壤和地下水、地表水协同防控。实施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工程,加强土壤重点源环境监管,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和流转管控,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果应用。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提升工程,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能力,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管控行动,有效防控农业面源污染,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进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体系建设,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四)有效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加强高风险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健全企业应急防范体系,聚焦“一废一库一品”(危险废物、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等高风险领域,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紧盯重大化工项目,全面开展“邻避”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健全防范应对机制,避免发生影响恶劣的群体性事件。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积案,实行“清单式、销号式”管理,逐案落实化解责任,全力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