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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农户参与农业保险意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16 09:21 信息来源: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关于统计农户参与农业保险意向的通知 

    

  兴隆山镇政府、东方广场街道办事处: 

  为确定2021年农业保险补贴资金额度,规范推动农业保险工作,不断促进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按照吉林省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现决定开展经开区2021年农业保险意向统计工作,请街(镇)立即组织各村入户征求农户意向,以村为单位填报农业保险意向统计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于2月28日前上报社会发展局、财政局。 

    

  附件1:相关说明 

  附件2:《中央财政补贴型农业保险情况表》(2020年度) 

  附件3:《农业保险意向统计表》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20212月15     

    

  

  附件1: 

  相关说明 

    

  根据农业保险意向统计工作需要,现将农业保险工作相关要求说明如下。 

  1.农业保险品种。经开区2021年农业保险品种以成本保险为主,其他险种为辅。 

  2.农业保险范围。我区农业保险范围为集体所有的家庭承包地。针对已流转的家庭承包地,要在土地所属村、社公示没有异议后,按照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内地块,在土地所属村、社进行投保。 

  3.保险费及保险金额。参保所需保险费及保险金额暂时参照2020年标准征求农户意愿,实际金额的确定需要在明确农户保险面积、保险范围等具体情况及2021年上级政策后,通过招标确定。此外,对于保费规模小、参保程度低的险种,按照《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农业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吉农保办字[2020]2号)精神,财政部门不给予奖补资金支持。 

  由于上级暂未出台2021年农业保险工作相关指导意见,因此,后续此说明如有与上级文件不一致的情况,以上级要求为准。 

    

责任编辑:马建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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