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原卫生部令第26号)的精神,现对拟发布的医疗广告予以公示。
机构名称:吉林省慈铭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门诊部广告发布类型:网络
证明有效期:一年
广告审查证明文号:((吉长经开)(中)医广[2026]第04-08-01号。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信函或面谈等形式直接向我局医疗审批管理科反映。
监督电话:0431-84998343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