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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做好审计保密工作

发布时间:2021-11-22 15:44 信息来源: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关于审计保密工作,《审计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审计人员对其在执行职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在《国家审计准则》第十五条中规定“审计人员应当保守其在执行审计业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对于执行审计业务取得的资料、形成的审计记录和掌握的相关情况,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和披露,不得用于与审计工作无关的目的。”可见,保密工作不仅是法律的规定,更是对审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应从以下三方面着手做好保密工作。

  一是树立严谨的工作态度,切实提高保密意识。审计人员要牢固树立保密意识,始终坚持“审计工作,保密先行”的思想,认真学习《保密法》《保密法实施条例》《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保密警示案例,切实改变“重业务,轻保密”的观念,努力将保密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健全保密工作机制,严格保守审计机关和被审单位的秘密。审计机关要切实建立健全保密工作制度机制和领导体制,对与保密相关的工作要有明确规范工作程序,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同时,对审计工作中接触的秘密文档、采集的被审计单位业务和财务数据,也要严格保密,做到慎言慎行。

  三是增强防范能力,切实做好信息时代下的网络安全工作。随着信息化和网络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审计人员应牢固树立网络信息的安全意识,进一步深入学习电子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技术,掌握网络保密安全知识,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同时加强对审计工作中涉密载体如笔记本电脑、U盘等移动存储设备的管理,杜绝和消除泄密隐患。

责任编辑: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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