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审计质量既关系审计机关形象,又决定审计监督成效。进入新时代, 党和国家赋予审计机关新使命,审计面临着全新的机遇和挑战。越是备受关切期望,越要信念坚定头脑清醒,提高政治站位,严守审计质量“生命线”。
一、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基本情况
近年来,吉林省审计厅在审计署和吉林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严格规范审计执法行为,将审计质量控制作为审计工作的“生命线”,从制度层面强化审计质量控制体系。通过对审核、复核、审理等流程进行梳理细化,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关口前置、层级负责、以点带面、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即由审理处、业务牵头处室、业务处、审计组各层级全面参与审计质量控制的模式,力求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切实防范审计风险。
二、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
(一)转变审计理念,提高审计监督的层次和水平
理念是引领发展的“源动力”。通过会议、培训和文件传达等多种方式,不断强调转变审计理念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调审计任务要聚焦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审计评价、衡量标准要尊重客观事实,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切实提高审计监督的层次和水平。针对审计干部普遍反映不好把握“三个区分开来”的情况,将审计署培训、会议和文件中的相关精神、案例总结归纳,把审计署部分业务司在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中的运用原则传达给各审计组,供审计人员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参考运用。
(二)完善制度建设,为强化审计质量控制提供遵循依据
1.修订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和审核复核审理办法。先后修订出台《吉林省审计厅审计业务会议制度(试行)》和《吉林省审计厅审核复核审理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优化审计业务会议程序,明确审核复核审理职责和遵循标准,为提高审计质量提供制度保障。
2.修订优秀审计项目评比办法,编制优秀审计项目汇编和审计案例。参照审计署评选办法及时修订我省评选办法,将获评一等奖的审计项目脱密后汇编成册,分发全省审计机关,力求树立正面导向,引导提升审计质量。2020年,在全省范围内征集了优秀审计教学案例,择优纳入省级教学师资储备库,为下步开展全省审计案例辅导与经验交流、构建知识共享平台做好先期准备。
3.编写内部法规向导。根据新修订的《预算法》和《吉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规,结合近年来在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常见问题类型,厅审理处编写了《预算执行审计重要问题定性依据及处理处罚适用法规向导》,整理归纳48个违规行为,常见表现形式150种,为预算执行审计提供参考依据。
(三)切实抓好“两统筹”,进一步提高审计效率和效果
1.强化全域“两统筹”工作。加强与审计署驻长春特派办沟通协作,签署了《关于加强审计“两统筹”工作备忘录》,建立三项工作机制,推动审计“两统筹”工作在吉林审计机关落地见效。
2.强化审计项目统筹。通过嵌入式、融合式、1+N等方式,统筹实施审计项目。如将扶贫、惠农补贴“一卡通”和乡村振兴等审计项目相融合,将减税降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重点事项嵌入预算执行、政策跟踪、经济责任等审计项目,将资源环境审计与财政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开展,有效节省审计资源,扩大审计覆盖面。
3.强化审计组织方式统筹。坚持全省审计“一盘棋”,实行审计力量统筹调配,对于全省统一组织审计项目,加大统筹力度,通过统一工作方案,统一组织实施,采取“上审下”“交叉审”等方式,发挥审计机关合力。对厅本级重点审计项目,打破处室界限,通过“三融合、一分立”的方式,避免交叉重复审计,实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
(四)加强审计质量检查,落实审计质量管理责任制
1.开展厅内审计质量全面梳理自查,强化审计质量意识。近两年连续组织全厅各业务处室对实施的审计项目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自查。通过设置自查的重点内容和事项,引导提升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宏观站位,强化审计质量责任意识。
2.定期对下级审计机关开展审计质量检查,推动提升审计质量。定期开展审计质量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座谈调查、抽查审阅案卷等方式进行实地调研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审计过程中超越审计职责权限、违反法定审计程序、审计结论不恰当等问题。检查结果通报全省,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形成书面整改报告报送省厅。
三、存在的难点和问题
(一)分级质量控制落实还不到位。从近两年我省审计质量检查和审计质量调研的结果看,在实际工作中,受时间、重视程度及人员数量等因素影响,有的项目存在复核、审核、签批等程序执行不够严格的现象,分级质量控制落实不到位。尤其是个别县区级审计机关,尚未单独设立审理机构,由综合科人员代承担审理工作,存在审理工作流于形式,审计质量风险有隐患。
(二)“三个区分开来”运用还存在困难。近年调研中,各级审计机关普遍反映在具体的审计实践中,由于缺乏判断标准或案例参照,部分审计人员和审计机关为防范审计风险,担心把握不准确,偏于采取谨慎态度,存在不敢运用、不愿运用“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处理问题的现象。
(三)审计成果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偏重通过审计揭示问题,对审计成果加工提炼不够,打造审计精品意识不足,仍需继续提升审计成果转化的力度,达到通过微观问题促进宏观决策的目标。
四、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加强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严格落实分级质量控制责任,切实防范审计风险。探索建立动态政策法规库,及时分类上传政策、法规、文件等资料,梳理法规的更新和废止情况,确保时效性和准确性;探索建立各专业领域的审计指南、法规向导,加强对审计实务工作的指引;探索建立审计容错纠错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
(二)强化大数据审计思维。发挥大数据审计在提升审计效率和成果质量方面的优势,加强“大数据”平台建设,加大资源信息共享共用范围,建立年度定期报送数据机制,及时更新被审计单位数据,保障审计获取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建立畅通高效的信息资源收集渠道,实现审计机关“大数据”应用“一体化”。对涉及多地区多行业的审计项目,统一组织,各级审计机关共同参与,集中采集分析数据、分散核实反馈、上下联动、成果共享。
(三)提升审计成果转化意识。加强审计计划源头管理,推行研究型审计。在审计实践中,准确把握贯彻发展新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审计工作的新要求,通过政策梳理、数据分析和经验总结等方法,对审计对象特点进行深入研究,揭示问题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形成的体制机制障碍、制度缺陷和漏洞,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和意见,促进完善机制制度,推动及时有效整改,形成高层次、有分量的审计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