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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长经开卫医罚【2025】011号
处罚类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处罚事由:未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擅自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相对人名称:甘露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处罚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健康局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8月14日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