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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长经开卫医罚【2025】001号
处罚类别:警告、罚款
处罚事由: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
相对人名称:繁华口腔门诊诊疗(吉林省)有限公司经开繁华口腔门诊部
处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款、《吉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处罚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健康局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5月12日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