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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环卫服装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8 16:29 信息来源: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概况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环卫服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6月15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6]-00034号-JLFL2026-0526 

2.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环卫服装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522452元。 

5.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6.供货期:自签订合同后20天内全部供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等。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投标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6.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7.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68日至2026610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 

方式: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流程: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售价:0/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6月15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注: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投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地点现场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 

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五、开启

时间:2026年6月15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期限及方式: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由供应商持制作该电子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 

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合肥路与长吉南线交汇西行50米,合肥路301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和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并由“政采云”平台同步推送至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投标操作流程注意事项: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投标供应商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数字证书办理时限为1-3个工作日,供应商须自行考虑办理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开标前无法完成办理,后果自负。)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3.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密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莆田路333号         

人:宋智泉 

联系方式:18143056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0431-81106630  181868490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丹 

电话:0431-81106630  18186849055 

  

责任编辑:付学艳 复审:李丽 终审:雷宇新

主办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政务大厅:0431-8996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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