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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第九十七中学整体拆除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7 15:42 信息来源: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概况 

长春市第九十七中学整体拆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4月2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九十七中学整体拆除项目 

1.2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6]-00020号-2026ZCZB0402; 

1.3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6]-00020号 

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5预算金额:100万元; 

1.6最高限价:96.7180万元; 

1.7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残值部分归甲方所有 

1.8项目地点:长春市第九十七中学校 

1.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1.10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鼓励节能、环保政策;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响应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2.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具有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无在建工程,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2.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3.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2.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活动; 

2.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时间:20264808时30分至2026415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 

3.3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网上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磋商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磋商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4售价:0.00元(本项目不收取磋商文件文本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642210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由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解密); 

投标操作流程: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投标人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 

五、开启

5.1时间:20264221030(北京时间); 

5.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开标室(合肥路与长吉南线交汇西行50米,合肥路3013号)。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公告发布媒体:“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并同时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7.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称:长春市第九十七中学校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281号 

联系方式:15044165089(胡爽)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吉林省致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华庆路钜城上景A3-2栋8楼 

联系方式:0431-85598838(李洪梅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洪梅 

 话:0431-85598838 

8.4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责任编辑:付学艳 复审:李丽 终审:雷宇新

主办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政务大厅:0431-8996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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