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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环卫服装冬装、夏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7 08:58 信息来源: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卫服装冬装、夏装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吉林省中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3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ZB2024-002 

2.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卫服装冬装、夏装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455100.00元; 

4.购需求: 

采购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供货周期) 

预算金额 

质保期 

环卫服装冬装 

1230套 

颜色:上衣橙色、深灰色相间,裤子深灰色。布料:厚实 、耐磨、不起球、透气和透湿 性良好,易洗涤,不褪色(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 采购需求”) 

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完毕 

319800.00元 

一年 

环卫服装夏装 

1230套 

 颜色:上衣橙色、深灰色相间,裤子深灰色。布料:厚实 、耐磨、不起球、透气和透湿 性良好,易洗涤,不褪色(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 采购需求”) 

135300.00元 

5.供货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7.本项目为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上年度由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根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37日至2024313(公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9944818645@163.com)进行登记备案并获取招标文件,邮件主题: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电话。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材料进行确认,若材料不全则在24小时内邮件回复投标人进行修改、补充,投标人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修改、补充。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3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长吉南线与合肥路交汇西行50米合肥路3013号)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莆田路333号  

联系人:宋智泉 

联系方式:0431-899127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中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绿园区天悦国际9楼  

联系人:钟菲 

联系方式:19944818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菲 

电 话:19944818645 

  

责任编辑:谢辉

主办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电话:0431-84644211  政务大厅:0431-8996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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