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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开国控集团有限公司(轻型车)收储项目建(构)筑物拆除施工单位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4 16:20 信息来源: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概况: 

长春经开国控集团有限公司(轻型车)收储项目建(构)筑物拆除施工单位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申请材料通过核验,且招标文件费到达指定帐户后,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以邮件发送的形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7月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DY2022-010 

项目名称:长春经开国控集团有限公司(轻型车)收储项目建(构)筑物拆除施工单位采购 

标段 

编号 

拆除工程净残值 

采购需求 

一标段 

JLDY2022-010-1 

净残值最低限价:1801519.5 元,双方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将净残值(中标价格)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一标段建筑面积30069.56平方米,钢结构厂房,中标人负责将拆除范围内建(构)筑物等拆除物全部拆除,并将建筑垃圾运出,拆除的材料全部运出拆除场地外,拆除现场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二标段 

JLDY2022-010-2 

净残值最低限价:828988.5元,双方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将净残值(中标价格)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二标段建筑面积19754.03平方米,钢结构厂房,中标人负责将拆除范围内建(构)筑物等拆除物全部拆除,并将建筑垃圾运出,拆除的材料全部运出拆除场地外,拆除现场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三标段 

JLDY2022-010-3 

净残值最低限价:1620634.5元,双方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将净残值(中标价格)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三标段建筑面积22483.32平方米,钢结构厂房,中标人负责将拆除范围内建(构)筑物等拆除物全部拆除,并将建筑垃圾运出,拆除的材料全部运出拆除场地外,拆除现场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四标段 

JLDY2022-010-4 

净残值最低限价:743368.5元,双方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将净残值(中标价格)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四标段建筑面积16211.69平方米,钢结构厂房、砖混、钢混建筑及附属物,中标人负责将拆除范围内建(构)筑物等拆除物全部拆除,并将建筑垃圾运出,拆除的材料全部运出拆除场地外,拆除现场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拆除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需持证上岗。上述人员必须提供本单位的社保证明,且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0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为2021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本次采购采取可兼投不可兼中原则。当投标人在前一标段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在后续标段仍可参与评审,但后续标段不再确定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在前一标段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此标段第二中标候选人顺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评审顺序按一、二、三、四标段先后进行。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6月15日起至2022年6月21日,每天08: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登记方式 

3.售价:500/标段,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书; 

6)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7)被授权人近一年的社保证明(须为本单位员工且社保证明需明确体现出被授权人员姓名) 

 4.1投标人采用网上登记,将第4条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吉林德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jilindeyigongcheng@163.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 

4.2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核查,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核查通过后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电子版和招标文件购买款的账号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 格式)和转账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以上内容全部完成后,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所提供的邮箱中。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及加盖公章的报名材料复印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收件人地址见“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7月6日 9:30(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长吉南线与合肥路交汇西行50米合肥路301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方式:张剑南 173900767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德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308室 

联系方式:宋雪楠 0431-80605789 

责任编辑:谢辉

主办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电话:0431-84644211  政务大厅:0431-8996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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