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人民政府电动三轮保洁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人民政府电动三轮保洁车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SDZB2020-23;
3.采购内容、数量、预算及质保期: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质保期 |
1 |
电动三轮保洁车 |
45台 |
270000 |
1年 |
详细技术要求见谈判文件。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6、对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4月20日,每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周六、周日除外)到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大厦3楼310室)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缴纳的被授权人公告之日前6个月内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供应商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需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
4、提供谈判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供应商只能授权1人办理竞争性谈判报名及竞争性谈判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 份证原件,整个竞争性谈判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 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按规定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出示有效身份证)。 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竞争性谈判。
四、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4月20日,每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周六、周日除外)。
2.发售地点: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大厦3楼310室)。
3.发售方式:现场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 价: 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 接受响应文件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和谈判会议时间:2020年4月22日 10时00 分。供应商可以采用邮寄或者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及原件两种形式,开标采用视频会议进行。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谈判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二开标室。
七、谈判保证金:保证金5000元。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101省道与中山大街交汇
联系人:高杨
电 话:0431-84591534
采购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大厦310室
联系人:齐超
电 话:0431-8461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