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对其所需公务用车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活动。
1.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1项目名称: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购置公务用车询价采购
1.2项目编号:JGJZ2020C-JK01
1.3采购内容、采购预算、供货期及付款方式: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价(元) |
总预算价(元) |
付款方式 |
供货期 |
1 |
公务用车 |
1 |
450000 |
450000 |
验收合格后付款95%,余5%为质保金 |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45 天 |
合计 |
450000 |
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地点及方式:经开区政务中心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详见询价通知书。
2.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4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报价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年3月17日—2020年3月20日,每日上午8:30—下午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西安花园高层1栋4单元1707室)报名并购买询价采购文件。报名须提供下列材料:
3.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3.3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缴纳的被授权人公告之日前6个月内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供应商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需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
3.4提供询价采购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询价采购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供应商只能授权1人办理报名及询价采购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询价采购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按规定参加询价采购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出示有效身份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3.5询价通知书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及地点:请各供应商于2020年3月26日14时(北京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至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第一开标室(吉林大路6188号,东方广场)。供应商可以采用邮寄或者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及原件两种形式,开标采用视频会议进行。详见询价通知书。
5.响应文件数量: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机场大路7299号
联系人:敖萌
联系电话:0431-81880052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西安花园1栋4门1707室
联系人:张柳
电 话:0431-8782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