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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经开北部区域)排水管网排查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19 14:14 信息来源: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招标项目编号:JLYC-【2019】-1005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经开北部区域)排水管网排查检测项目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批准采购,招标人为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经开北部区域)排水管网排查检测项目。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3招标内容:北区102国道以东区域市政雨污管网(具体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进行排查。 

  2.4项目规模: 本项目排查检测管线约95公里(主要是污水管线),参照《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中10.7条工程管网的管道(渠箱)电视检测、声纳检测标准,综合单价不超过35元/米;水质监测约100个点位,检测指标氧化还原电位(ORP)、化学需氧量(COD),单点收费不超过400元。(具体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5 项目地点: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经开北部区域)。 

  

2.6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8月30日完成。 

2.7计划投资估算:约400万元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机构; 3.2投标人须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近三年(2016-2018年)内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 

  

  3.3投标单位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各年均不亏损。(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4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3.5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9、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0、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19日至2019年11月26日(公休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8:30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核实准确后接受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法定代表人投标报名提供) 

  7)投标单位缴纳的被授权人公告之日起近6个月内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需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仅限被授权人投标报名提供) 

8)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外省入吉企业); 

9)近三年(2016-2018年)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按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出示有效身份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整,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2日14时0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二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 

  6.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人: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人:孔先生 

联系电话:0431-81880191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2110 

联系人:齐雪 

 话:15044022693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九、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 邮编:130400 

  3.长春市经开区管委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4630014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2019年11月19日 

  

责任编辑:

主办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电话:0431-84644211  政务大厅:0431-8996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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