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JGJZ2017J-JK0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局六所学校维修改建项目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局。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计划投资:2333.18万元
2.2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2.3建设规模: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 | 计划工期 |
1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 | 经开区武汉路 | 校园装饰装修、门卫改造 | 有效工期为50天 |
2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小学校 | 湛江路 | 地面塑胶、走廊墙面贴砖、围墙维修、体育馆改造及教学楼刮大白、暖气更换、教学楼电路改造、绿化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 |
3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小学 | 合肥路 | 校舍防水、体育馆装修、校园内部装饰装修 | |
4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花园小学校 | 合肥路 | 教学楼电路改造、教学楼室内改造、绿化工程 | |
5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中山小学 | 北区规划二路 | 教学楼防水、幼儿园楼改造、绿化工程、体育馆装修 | |
6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小学校 | 临河街一区 | 暖气维修、铺设塑胶地面、A、B楼厕所改造 |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与项目相关的内容。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使用环保无污染材料,室内工程空气质量检测合格,并出具当地质检部门空气质量检测报告。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无在建工程。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入吉企业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备案方可报名(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6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安大路3950号1608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相关文件和表格等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2 招标文件每套1500元整,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3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一开标室(东方广场,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不少于人民币4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局
地 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邮 编:130031
联系人:刘朝辉
电 话:0431-8464325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3950号1608室
联系人:徐司伦
电 话:0431-8782123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