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委托,对其所需表土剥离方案编制机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表土剥离方案编制机构项目;
2.项目编号:2017HYZX0322;
3.招标范围:负责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表土剥离方案编制工作及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
4.采购预算金额:单价0.125元/m2;
5.服务期限:2017年至2019年三年;
6.项目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7.成果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8.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所投项目相关的内容;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具有同类或类似工作业绩;
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7年3月30日~2017年4月6日的8:30~11:00时至13: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5招标部(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证明材料(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4.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3月30日~2017年4月6日的8:30~11:00时至13: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5 楼招标部(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
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价:300元/套。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4月19日14时00分。
六、开标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二开标室(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东方广场南侧)。
七、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 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人:隋艳艳
电 话:0431-84858128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招标部
联系人:李玲、李群
电 话:0431-85670001-8053、8033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