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委托,对其所需大滚刷车等环卫专用作业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大滚刷车等环卫专
用作业车辆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TZ1702-0214CY
3.采购内容、预算、供货及付款: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台) | 采购预算 (万元) | 供货期 | 付款方式 | |
一包 | 勾臂车加移动箱 | 5 | 392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货。 | 验收合格后付款90%,余10%为质保金。 | |
二包 | 大型除雪滚刷车 | 8 | 388 | |||
三包 | 大型除雪滚刷车 | 8 | 388 | |||
四包 | 大型除雪滚刷车 | 8 | 388 | |||
五包 | 自卸式垃圾车 | 28 | 252 | 298 | ||
护栏清洗车 | 1 | 46 | ||||
六包 | 皮卡车加滚刷 | 10 | 203 |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投多个报号的,需按照包号分别递交投标文件。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要求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3.本项目第五包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余包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包号的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是自卸式垃圾车单位。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所投产品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且在有效期内;具有“3C”认证,能在车辆管理部门上牌过户、年检。
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7年2月24日―2017年3月2日,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报名。报名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第五包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携带联合体全体成员相关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3C”认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第五包如是联合体提供);
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于2017年2月 24日―2017年3月2日,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价:
包号 | 一包 | 二包 | 三包 | 四包 | 五包 | 六包 |
金额 | 800元 | 800元 | 800元 | 800元 | 500元 | 500元 |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3月17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一开标室。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开标前提交不少于下列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包号 | 一包 | 二包 | 三包 | 四包 | 五包 | 六包 |
金额 | 6万元 | 6万元 | 6万元 | 6万元 | 5万元 | 4万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人:宋智泉
电话:18686629180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联系人:王苹
电话:0431-8858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