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街道办事处
型煤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JCG2008-A-039
根据《政府采购法》,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其所需型煤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请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街道办事处
二、项目名称:型煤
三、数量:175吨。
四、预算:60375元。
五、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报名供应商需提交下列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煤炭经营许可证(副本)、检验报告。
七、报名起止时间:2008年10月24日―10月27日,每日08时30分―16时30分(周日除外)
八、开标时间:2008年10月28日下午14时。
九、开标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1502房间
联系方式:0431―84653201 联系人:张剑锋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00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报价单
项目名称 | 数量 | 技术要求 | 单价 | 合计 |
型煤 | 175吨 | 规格:10cm×10cm×7cm,发热量>4055卡 |
说明:
1、请各供应商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报价含运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
3、报价单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密封送达。
4、成交办法:最低报价成交。如有两家以上供应商最低合格报价相同,以签到顺序在先者为成交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