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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提示函

发布时间:2026-09-21 16:29 信息来源: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各工业企业:

  中秋、国庆佳节将至,各类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人流物流集中,安全生产风险交织叠加。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各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节前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细化节日期间安全防范措施,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开展自查自纠,彻底整治安全隐患
  各企业要在节前组织开展一次全覆盖安全隐患自查自纠,重点检查以下方面:生产设备、电气线路、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动火、用电、用气作业是否规范;燃气使用场所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章建筑用于生产经营;是否存在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问题。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账、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落实临时管控措施,节日期间停止相关作业,严禁“带病”运行。
  三、加强节日期间作业管理
  节日期间继续生产的企业,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一律提级审批、专人监护,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坚决不作业。停产放假的企业,停产前要对车间、仓库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切断非必要电源、气源,锁闭危险场所,妥善处置易燃易爆物料,做好设备设施维护保养。
  四、强化应急值守,保持信息畅通
  各企业要建立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制度,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班组长带班值班,值班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保持通信畅通。要完善应急预案,配齐应急物资装备,加强应急演练,遇有突发情况第一时间科学有效处置,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五、落实复工复产安全确认
  假期结束恢复生产前,各企业要对生产设备、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确保设备完好、人员到位、措施落实后有序复产,严防仓促开工、超能力生产引发事故。
  请各企业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上述各项要求,切实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联系人:高建
  联系电话:84653200 

 

  

 

 

  

  长春经开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2026年9月21日                      

责任编辑:初审:高建 复审:黄语晨 终审:董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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