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生态环境领域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依法高效解决各类生态环境问题,切实保障公众环境权益,经研究,决定设立生态环境领域投诉受理专用电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主要受理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涉及噪声、大气、水、扬尘、固体废物、辐射、生态、土壤、重金属等类别以及相关意见建议、作风问题等。
二、受理电话
生态环境领域投诉受理专用电话:89256879
三、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此通知。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