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一网搜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 公告信息>> 通知公告

2026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岗位)享受政策性加分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24 14:24 信息来源:

 

 

按照《2026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2号)》中关于“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经审核通过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笔试初始成绩折算百分制后实行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加分后笔试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的规定,由考生本人申请,经我区征兵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审验,确定李帛时等10名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政策性加分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自2026324日至2026330日止。

监督举报电话:043184849616(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2026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岗位)享受政策性加分名单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324日                             

附件:附件:2026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岗位)享受政策性加分名单.xlsx

责任编辑:姜海涛 复审:郭红梅 终审:刘长虹

主办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政务大厅:0431-89960186

网站标识码:2201000008  吉ICP备19005403号

吉公网安备22010502000285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