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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业等单位申报特设岗位引进“高精尖缺”人才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20 15:08 信息来源: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开区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长春市人社局《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业等单位申报特设岗位引进“高精尖缺”人才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仔细阅读通知并按要求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单位范围 

  面向我省汽车、石化、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医药等传统产业,新能源、新装备、新材料、新医药、光电信息、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人工智能(具身智能)、氢能与新型储能、空天信息、生物制造等未来产业,冰雪经济等现代服务业,种业、人参、梅花鹿等现代农业各相关产业领域中的重点企业,如500强企业、上市公司、国家级和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用工规模达标企业(含全省“民营企业吸纳就业100强”企业)、省级层面重点扶持企业,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等。 

  二、岗位范围 

  特设岗位应聚焦核心科研(技术)攻关、产业链关键环节突破、创新成果转化、产品研发、战略转型、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等重点领域少数关键岗位,任职条件应高于本单位其他同类岗位,突出所需人才的特殊性、稀缺性和专业性,严禁以非关键性岗位冒顶特设岗位套取相关待遇。企业特设岗位一般应采取市场化方式高薪聘用所需人才。行政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和其他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岗位不适用特设岗位,相关人员继续按《吉林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分类评定标准(试行)》进行人才分类认定。 

  三、报送材料 

  用人单位申报特设岗位需明确岗位名称、聘用条件、职责任务、匹配资源、相关待遇、聘期考核等内容,提交《吉林省重点用人单位引才特设岗位需求申报表》、《重点用人单位申请引才特设岗位汇总表》,按要求提供单位资质等基本情况及证明材料,以及详细的岗位说明书。 

  特设岗位经备案核准并按聘用条件引进人才后,应填写《重点用人单位特设岗位聘用人才认定备案表》,附相关证明材料,按程序及时申报人才分类认定,兑现相关待遇。 

  以上申报材料均须进行脱密处理,电子版请刻录光盘随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四、报送时间 

  常态化受理、分批审核,按月报送。 

  五、报送地点 

  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603室。 

  联系人:张茜 

  联系电话:0431-84660021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业等单位申报特设岗位引进“高精尖缺”人才的通知》 

      2.《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重点企业等单位申报特设岗位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工作的通知》 

      3.相关表格及材料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120                     

    

附件:附件1 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业等单位申报特设岗位引进“高精尖缺”人才的通知.pdf

附件2 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重点企业等单位申报特设岗位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 相关表格及材料.rar

责任编辑:张茜 复审:郭红梅 终审:刘长虹

主办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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