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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开展经开区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评价实地核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3 17:02 信息来源: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相关各企业:

根据长春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评价实地核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集中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评价实地核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地核查范围

符合以下情况的本年度参评企业,各批次涉及企业名单见附件:

1.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的企业;

2.科技人员占比90%及以上,且职工总数50人及以上的企业;

3.过去三年曾有严重违法失信、撤销入库编号等情况的企业。

4.首次参评的企业。

二、实地核查内容

1.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申报系统导出,报送电子版);

2.企业信用报告,企业信用查实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数据为准;

3.上一会计年度职工人数统计表(注明科技人员数)、“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可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设置]及上一会计年度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报送电子版扫描件);

4.企业2024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税务局盖章后报送);

5.单位社保参保证明(社保系统导出,打印后加盖企业公章,报送电子版扫描件)。

6.实际经营地址声明(模版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请待核查企业于9月28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jkkjcyb@yeah.net,压缩包命名方式为“第X批-序号-企业名称”,如“第五批-59-吉林省XXXX有限公司”。

过期未报送或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本次核查不予通过。请涉及企业高度重视,认真准备,按时报送,我单位将择时赴现场核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程英博

联系电话:89960507,18088633103(微信同步)

附件:相关附件

 

 

 

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2025年9月23日                          

 

附件:相关附件.rar

责任编辑:段杰 复审:程英博 终审: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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