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吉林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第二十八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两个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效期内的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按照要求组织复核及认定材料。
申报企业于9月29日,将申报材料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考核(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报送至经科局1402室。
注意事项:1.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需要提供企业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等事项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必须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验证(报告需包含验证二维码),并提供该报告查询截图复印件。
2.当年(2025年)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不能申报同年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联系人:高雪琪
电话:84653200
邮箱:997882823@qq.com
附件:相关通知要求
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2025年9月11日
附件:相关通知要求.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