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2018〕13号)要求,现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承担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一)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城市污水处理厂管控不到位。部分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稳定,个别时段污染物超标排放,如英俊污水处理厂、北郊污水处理厂、北部污水处理厂、串湖污水处理厂、西部污水处理厂、兴隆山污水处理厂等,均存在个别时段氨氮超标排放的现象。东南污水处理厂生物池入口处漂浮大量垃圾,并有一定程度的泥水分离情况,生物曝气池局部存在浮泥,格栅间粗细格栅匹配不佳不畅,导致部分悬浮物溢流,影响悬浮物过滤效果。部分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雨污分流推进较慢。串湖污水处理厂、南部污水处理厂、西部污水处理厂、德惠东风污水处理厂、九台污水处理厂均处于超负荷或满负荷运行状态,雨季溢流口溢流严重。榆树市五棵树开发区雨污管线尚未完全分离。部分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施运营管理不完善,如串湖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数据显示不全,部分月份数据缺失。
二、整改目标
加强兴隆山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
三、整改措施
1.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管力度,加密检测频次,强化“驻厂式”监管,对兴隆山污水处理厂和重点排水企业实施“超低排放”管控。确保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保证出水水质各项指标稳定达标。
2.强化兴隆山污水处理厂内设备运行管理,加大鼓风机曝气量,提高内外回流泵的功率,增大污泥回流比,从而提高处理效率。强化兴隆山污水处理厂巡视,加强手工监测对比频次,加强在线监测设备保养、维护,增加采样管道的清洗频次,避免在线设备引起偏差。
四、整改完成情况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对兴隆山污水处理厂开展“驻厂式”监管,时刻保持监管高压态势,派驻监察人员严格监督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上传数据记录及各设施的运行使用情况。
长春市水务集团兴隆山污水处理厂负责以上整改措施,综保区规划建设局负责兴隆山污水处理厂一期提升及二期扩建工程。该工程已于2019年12月29日通过检测确定达标排放,2020年12月10日竣工。
经开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