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2018〕13号)要求,现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承担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一)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部分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煤烟型污染防控有待加强,长春市区还没有建设形成覆盖散煤集中消耗区域的清洁煤炭供应体系,不能有效控制城市建成区内棚户区以及城乡结合部居民燃煤散烧带来的污染。部分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还不能做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在线监测数据异常现象频发,德惠市、农安县、榆树市等地区20蒸吨以上燃煤供热锅炉数据异常问题尤为突出。
二、整改目标
基本建成清洁煤炭供应体系,逐步解决城市建成区内棚户区以及城乡结合部居民燃煤散烧问题;监督20蒸吨以上燃煤供热锅炉稳定达标排放,在线设施稳定运行,确保监测数据规范、真实、准确。
三、整改措施
(一)建成覆盖散煤集中消耗区域的清洁煤炭供应体系。
1.依照《长春市清洁煤燃料供应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履行相关部门职责,明确任务,加强清洁燃料供应体系建设,加强煤炭质量管理,落实清洁取暖目标,推进民用散煤污染治理。
2.建设完善清洁燃料配送网络,依托热力集团集中供热锅炉现有储煤场,建设完善“燃料质量可靠、网点布局合理、登门销售配送”的清洁燃料配送网络。
3.严格监管流通领域煤炭质量,严格落实《2020年长春市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2020年长春市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要求,加大对辖区内商品煤销售企业的监管力度。
(二)加强对20蒸吨以上燃煤供热锅炉的监管,确保锅炉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在线设施稳定运行。
1.开展燃煤锅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管专项执法检查,强化锅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管、监测。
2.全面排查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情况,确保辖区内13台在用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稳定达标排放,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3.加强对异常数据分析管理,督导企业及时发现报告问题,执法人员及时现场核实并加强监督性监测,切实解决数据异常问题。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 加快清洁燃料供应体系建设。经过对我区燃煤区域用量、道路交通、加工、存储等情况前期摸底调查,明确兴隆山镇及长吉南线沿线为我区主要燃煤集中区域。根据我区用煤实际并结合长春市洁净煤供应总体供给需求布局情况,分别与吉林乐天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国明经贸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共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洁净煤配送中心”,保证清洁煤配套供应。
根据《长春市清洁煤炭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长发改能联[2021]436号)文件精神,长春市已在各区建立以长春市热力集团为主体覆盖全市的清洁煤炭供应体系,经开区企业及居民可使用“长春市清洁燃料供应中心”进行清洁煤配套供应。根据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了与长春市清洁燃料供应中心的对接合作,经综合对比,最终选定“长春市清洁燃料供应中心第三经销站仓储场(煤棚面积4675平米,储备能力2万吨。)”及“长春市清洁燃料供应中心第十五供应站仓储场(煤棚面积2350平米,储备能力1万吨。)”等2个清洁煤配送点,进一步完善了我区清洁燃料供应体系,推进清洁能源供给公共服务能力等方面的建设。
(二)引导企业使用电采暖方式供热。根据《吉林省电能清洁取暖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积极引导企业使用可再生清洁能源进行供暖。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申报电能清洁供暖奖补资金。截至目前共有9个项目建成投入使用。经开区经发局组织项目单位累计申请补助资金1591.8万元,补助资金已全部到位。
(三)优先支持光伏发电项目。积极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目前长春经开区管委会已经与国能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并完成吉林天朗晶能隆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5MW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项目、长春市豪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MWp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项目、长春华亨阳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3.8MWp(完全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等3个项目备案工作。
(四)进一步完善煤炭质量监管长效机制,采取明查暗访、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抽检等形式,强化煤炭流通领域监管,持续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加强对煤炭加工、制作和经营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落实煤炭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对加工、制作煤炭产品企业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加大煤炭产品质量的抽查检查频次,对达不到煤炭产品质量要求的依法严肃查处。切实加强对煤炭经营市场监管,加大流通领域煤炭产品质量抽检频次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打击力度,依法妥善处置库存散煤,强化推动劣质煤炭退出市场。每年用煤高峰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大对煤炭及其制品生产、加工、制作和销售的专项检查力度,加密对煤炭产品和销售煤炭质量的抽检频次,着力强化现场监管执法,保持对煤质监管执法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违法行为。
(五)经开区针对 20 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强化测管协同,加大监督力度,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机制,依法查处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冬季采暖期,对6家供暖企业的采暖锅炉进行检查,主要对锅炉运行情况、在线监测情况、排污许可证情况、排放达标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开展监督性监测。
经开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