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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承担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二)-3)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13 15:24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吉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201813号)要求,现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承担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一)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推进力度仍待加强。部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办理质量不高,督察发现,长春市部分地方和部门对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办理工作重视程度不足,存在调查情况不准确、问题处理不到位、上报情况不实等现象。省级生态环保督察第6号举报案件反映“拥军街德惠市铰链厂污染环境”问题,长春市上报德惠市调查情况为“不属实,铰链厂厂区已闲置多年,没有企业在厂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排放刺鼻性废气、污染周边空气、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情况”。但现场核查发现,原德惠市铰链厂已改制成为德惠市东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015年搬迁至德惠市新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院内生产至今。该企业存在废气无组织排放,生产噪声扰民、危险废物贮存不规范等诸多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因德惠市调查存在纰漏,导致以上问题长期没有得到解决。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第4138号等多个举报案件均反映“米沙子镇江家村任伟空心砖厂(实为长春宇昊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扬尘污染、噪声超标、污染地下水和非法占用耕地”问题。长春市上报,201812月已将炉渣抑尘不到位的部位全部遮盖,扬尘扰民问题已基本解决。2019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该案件进行现场核查,均发现了整改不到位问题,要求德惠市加大整改力度。德惠市上报已对该企业相关问题进行处理,并全面断电,企业全面停产,拟依法为该企业补办用地手续。但督察组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仍在生产运行,违规占用约5万平方米耕地及扬尘污染问题依然存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第4925号举报案件反映“兰家镇合隆站村将收集来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都倾倒谢家店砖厂旁的两个大坑内掩盖”问题。长春市上报办理情况为,“宽城区市容环卫局依法依规租用该村1个取土坑,用于回填宽城区收集运输的建筑垃圾和建筑残土,填埋的建筑垃圾内未发现其他垃圾,案件已办结”。现场核查发现,合隆村原有2个取土坑已基本填满,但仍在继续堆放建筑垃圾,其间混有大量塑料袋、旧衣物、破布、废编织袋、塑料等生活垃圾,场地南侧斜坡也裸露大量垃圾。此外另有2处建筑垃圾堆放点。这4处堆放点始建于20176月,没有任何审批手续,未做防渗漏、围挡,无降尘设施、设备。督察组在附近还发现一处坑塘,水面漂浮垃圾,水体颜色深暗。 

  二、整改目标 

  提高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办理质量,确保整改到位;切实举一反三,通过典型案例整改,推进同类问题彻底整改。 

  三、整改措施 

  1.  落实领导包保、清单式管理、定期调度推进、定期通报、督查督办、考核问责、信息公开、整改销号等8项制度,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等4个清单和整改问题账、举一反三账、长效机制账等3本账,做实做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2.坚持谁核查、谁负责的原则,出台并执行《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案件整改复查复核工作办法》,按照责任分工,逐一排查信访案件,确保彻底整改,防止反弹。 

  3.坚持举一反三,对已办结的中央、省四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交办的群众投诉信访案件,开展“回头看”排查抽查,对多次访、重复访的案件,进行再排查、再督办、再整改,确保彻底解决、整改到位。 

  四、整改完成情况 

  经开区印发了《关于经开区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预警机制的通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建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调度制度的通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进一步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调度机制的通知》等文件,完善定期调度和和研判预警制度,加强督导推动,积极推动整改任务及信访案件的办理,保证各项整改任务和信访案件按照序时进度推进。印发并实施《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考核办法》,每半年组织25个部门对前四轮605件信访案件、57件整改任务的整改推进情况、任务落实情况、问题销号情况、案件查办情况、整改质量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逐一复查复核,结果纳入年终绩效。对整改过程中因履职不力导致整改进展缓慢、降低销号标准造成整改不到位,以及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和拖延整改等问题的,严肃追责问责。经开区落实领导包保责任制、8项制度,4个清单、举一反三账和长效机制账。 

    

    

    

    

    

  经开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1210日       

责任编辑:王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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