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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小学操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4 11:56 信息来源:交易中心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小学操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ZHZB202409089

1、招标条件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小学操场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体育和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小学操场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小学

2.3建设内容北海小学体育场改造项目,包括拆除工程、沥青混凝土场地破损处拆除修复、排水沟盖板拆除更换、花岗岩地面拆除恢复、绿化场地整理、升旗台、足球场、塑胶跑道、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健身场地的改造、校区道路标志标线等,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10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1231日(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5最高投标限价174.9045万元(含暂列金14.3万元)。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近年(20211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注: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录“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应无在建工程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1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1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20211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3.8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外省入吉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包含被授权人)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924900分至2024929160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

4.2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101610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长吉南线与合肥路交汇西行50米,合肥路3013号)

5.2 本次招标采取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现场出席会议和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方式: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通过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布)和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远程开标会议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 ”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3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及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体育和教育局

   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吉林大路6188号

人:孙洁

联系电话:0431-8461289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惠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址:长春市南关区绿地中央公馆B区1723号房

联系人:张永刚李坤

 话:17390045613

 箱:Jlzhzb11@163.com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话:0431-82752638

 箱:jstzbc123@126.com

 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话:0431-88779829

 箱:ccjw88779829@163.com

 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编:130400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话:0431-84630014

 

责任编辑:李洪阳

主办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电话:0431-84644211  政务大厅:0431-8996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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