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一网搜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 公告信息>> 建设工程招投标>> 招标公告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维护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3 15:07 信息来源:交易中心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维护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JLZY20240401(TJ01)

1、招标条件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维护工程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由财政资金解决。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一标段: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市政设施、交通设施维护工程

二标段: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排水设施维护工程

标段: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电力设施维护工程

标段: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道路挖掘复原工程(市政设施类)

2.2招标范围:

一标段:市政设施维护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市政道路维护共计89条,道路总面积共计202.1万平方米;市政方砖维护总面积共计42.28万平方米;市政边石、界石维护总长度27.5万延米;污、雨水检查井及收水井清掏,预计维护污雨水检查井3686座,雨水收水井3231座;污、雨水检查井及收水井更换,预计维护污雨水检查井约536座,雨水收水井约466座;交通设施维护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道路护栏预计维修护栏0.32万延米;交通标线、停车泊位,全区道路标线施划或除去,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实施;交通标识牌维护,安装交通标识牌以及爆闪灯、广角镜等装置,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实施;街路指示牌,安装交通标识牌以及爆闪灯、广角镜等装置,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实施。

二标段:排水管线维护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污雨水管线总长约17.2万延米;河道巡查、清淤,对金钱沟、分水沟、东新开河、西朝阳沟、西稗子沟、大稗子沟、小稗子沟等南区各条河道进行巡查及定期清淤施工;闸板、闸门维护,对临河街与海口路交汇处鲶鱼沟暗区内闸门、金钱沟与乙一街交汇河道闸门进行巡查及维护;防汛,用于防汛期间所产生的租用工程机械、积水点看护等工作。待汛期结束后,最终合同将以汛期实际发生量为准。

三标段:电力设施维护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全区共计路灯杆10528根、路灯灯具12468套、路灯电缆394830米、控制箱137台、变压器137台、全区信号灯576盏、信号灯杆332根,以及全区各公园、各广场的照明及配电设施维护、开发大厦变电所维护等。

标段:道路挖掘复原工程(市政设施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占用绿地或挖掘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城市道路应当向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审批手续并交纳恢复费,工程完工后将收取的恢复费一次性支付给恢复绿地或道路的施工单位。

2.3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2.4工期要求: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2.6最高投标限价:各标段折扣系数上限1.00(本项目采取单价计价,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一标段、二标段、标段:各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五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吉林省住建厅核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资质证书到2023年12月31日的,有效期延至2024年3月31日;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财务要求:各标段投标人近三年(2020-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同类或类似业绩一项。

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业绩的认定三标段、四标段除外: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项目经理要求:

一标段、二标段、标段: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

三标段: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

3.5各标段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5.1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最少应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3.5.2技术负责人:

一标段、二标段、标段: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标段: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3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3.5.4专职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C证);

3.5.5项目经理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否则按废标处理。

3.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外省入吉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8 本次招标一标段、二标段、四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4月3日8时30分至2024年4月10日16时0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9日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长吉南线与合肥路交汇西行50米,合肥路3013号)。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为:770-580-828)直播形式进行远程解密开标,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投标人+被授权人”。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址: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人:惠工 

  话:1864312058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吉林省金融大厦商业综合体二期8#楼 

联系人:郝先生

  话:0431-8053113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话:0431-82752638

  箱:jstzbc123@126.com

  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话:0431-88779829

  箱:ccjw88779829@163.com

  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编:130400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话:0431-84630014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责任编辑:李洪阳

主办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电话:0431-84644211  政务大厅:0431-89960186

网站标识码:2201000008  吉ICP备19005403号

吉公网安备22010502000285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