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路道路工程(西侧区界-远达大街)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经经发审字[2022]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贵州路道路工程(西侧区界-远达大街)施工;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与项目相关的全部内容;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全长261.877米,红线宽度37米,包含道路、排水、绿化及照明工程等。新建机动车道面积6295.85平方米,新建非机动车道面积1067.86平方米,新建人行道面积1446.32平方米;新建下沉式绿化带面积640.71平方米;新建中央分隔带面积503.12平方米;新建雨水管线长度(管径d500-d600)365.15米;新建污水管线长度(管径d500)405.31米。新建双臂路灯24套;
2.4招标控制价:1075.5820万元;
2.5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贵州路起点位于西侧区界(二道区与经开区的区界),终点位于远达大街;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6月24日,竣工日期2022年12月30日;
2.7 质量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技术规范及合同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投标人拟派出的其他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1)技术负责人 1 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其他人员:施工员2人,质量员1人,测量员1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 1 人,须具有安全员证;资料员1 人,材料员 1 人。以上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以上人员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且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4 投标人近三年(2019 年-2021 年)有一项(含一项)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投标企业市政工程类似工程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 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 年-2020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 2018 年-2020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 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19 年-2021 年)内投标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登记信息发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 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1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 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 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 2020 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3.12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3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授权委托书,以便监督部门核查,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5月18日8时30分至2022年5月24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肖笛 17767766355。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2年6月9日9时30分;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合肥路与长吉南线交汇西行50米,合肥路3013号。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经开区分平台(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远程开标,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 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5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6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
7.1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前3名投标人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
7.2 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及确定排名顺序。
注: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应在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6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须现场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如有)还须现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综合评定打分前三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未能按规定时间参与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本项目重新招标。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人:朱龙
联系电话:0431-84654591
招标代理机构:天煜荣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305室
联系人:孙喜龙
联系电话:0431-80531159、1307433671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84630014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主办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电话:0431-84644211 政务大厅:0431-89960186
网站标识码:2201000008 吉ICP备19005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