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首地首城项目已由长春经开区管委会以长经内资字[2009]0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省首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吉林省首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首地首城世纪广场商业综合体项目园林景观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首地首城住宅小区项目位于世纪大街东、珠海路南、环城高速公路西、长大公路北。商业综合体包含C22#商业楼、J62#、J63#办公楼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为117710.28平方米。
2.2招标范围:
1)首地·首城住宅小区项目C3、J区商业景观设计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及图纸要求深化设计内容。
2)原市政绿化带景观拆除,小型乔木(约310棵)及灌木(约165棵)移栽至首地首城小区内,运距平均1.5km,具体移栽树木情况以现场实际移栽为准,其他部分清理外运。
3)广告围挡全部拆除外运,拆除的建筑材料由中标单位自行消纳处理。
4)本工程范围内基础工程挖土方、土方回填、渣土外运;场地内高出绿地设计完成面或园路及硬景地面基础底标高的土方开挖、低于绿地设计完成面或园路及硬景地面基础底标高的土方回填、整理绿化用地、外购种植土方、渣土外运。现场暂定标高为207.5m,具体标高以中标单位实测为准。
5)包括绿化工程范围工作面内的草坪铺种、种植穴挖掘、苗木运输、苗木移植、苗木种植及支护、种植完毕后的清理、苗木的栽植、修剪、施肥、种植完毕竣工验收后两年内的养护及保活等全部内容。
6)包括硬景范围工作面内的道路(不包含划线)、硬景地面铺装、景观台地、滑板场地、座椅、门卫房、道闸杆、雕塑、形象LOGO及各类小品等施工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7)园林排水工程与市政外网接驳工作由景观中标单位负责施工。
8)安装工程:按图纸景观全部安装工程。
具体范围详见图纸及相关变更文件。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6月7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0月20日。
其中:项目建设用地界限以内区域竣工并具备联合验收时间:2022年8月20日。
项目建设用地界限以外区域(认养区域)竣工时间:2022年10月20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135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计划投资:1126 万元。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企业业绩要求: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一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园林景观工程业绩;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2018、2019、2020年)审计报告。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申请。
3.3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管【2019】8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管理人员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7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当在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6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须现场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如有)还须现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综合评定打分前3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不能按规定时间参与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按照综合打分排序由符合要求的次位排序投标人递补。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5月9日8时30分至2022年5月13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肖笛 17767766355。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2年6月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合肥路与长吉南线交汇西行50米,合肥路3013号,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需上传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现场进行解密。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CA锁,或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按照《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公管委办〔2021〕21号)要求,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可委托长春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在长春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前3名投标人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
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及确定排名顺序。
招标人:吉林省首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净月大街首地首城C-23号楼
联系人:韩斌斌
电话:0431-80590625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净月大街首地首城C-23号楼
联系人:董峰、王琪
电话: 0431-80590627、15810821308、1786516491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空港支行
账号:0200 3000 1910 0000 26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n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 邮编:130400
3.长春市经开区管委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4630014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主办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电话:0431-84644211 政务大厅:0431-8996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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