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JLZX-2022-02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经开光电信息产业园三期项目深基坑及桩基础工程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经经发审字【2021】5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经开光电信息产业园三期项目深基坑及桩基础工程监理。
2.2建设规模:占地面积6.26万㎡,本工程的地下室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包括:地下室土方开挖及外运;地下室深基坑边坡支护及井点降水;用地既有建筑物残留的砼地面及砼地面以下的基础的破拆;用地既有围墙残留的地面以下的基础的破拆;用地既有的室外沥青硬化场地的破拆;桩基础施工等。
2.3项目地点:长春市浦东路与福州街交汇。
2.4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2.5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保修阶段、审计结束止。
2.6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7招标控制价:最高折扣系数0.4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项目总监: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须无在监工程。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土建专业),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
3.3财务要求:提供(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成立的公司,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三年(2019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经开区分平台(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2月11日8时30分至2022年2月17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3月7日09时30分,地点:合肥路与长吉南线交汇西行50米,合肥路3013号,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