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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建设项目传承创新中心改造工程

发布时间:2020-06-18 09:21 信息来源: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建设项目传承创新中心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0ZHYX061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建设项目传承创新中心改造工程”已经由吉发改审批【201720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建设项目传承创新中心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长春市深圳街185号;

2.3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24000㎡;

2.4招标内容及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内所包括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计划工期:2020年7月17日计划开工,2020年12月15日计划竣工,施工工期:151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具备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各1人,具有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投标人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须提供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职称证人员、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期除外)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截图;

3.3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至今)完成至少1项类似工程业绩;

3.4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均不亏损;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不接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3.10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11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在本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2019年12月至2020年05月)社会保险;调转不足六个月的提供入职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需体现相关人员信息;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0年06月18日至2020年06月24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到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加盖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或可查询的电子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可查询的电子证书);

4)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或可查询的电子证书);

5)项目经理、安全员的安全考核证书(或可查询的电子证书);

6)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

7)授权委托书原件;

8)外省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

9)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10)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连续6个月(2019年12月至2020年05月)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调转不足六个月的提供入职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需体现相关人员信息;

4.2招标文件每套1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07月10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开标室(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址: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478号

联系人:胡老师

 话:0431-86178809

 

招标代理机构: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        

联系人:曾佰艳

 话:0431-85670001-8029

 

监督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八、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241室招标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400

 

3.长春市经开区管委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4630014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邮编:130031

责任编辑:交易中心

主办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电话:0431-84644211  政务大厅:0431-8996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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