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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海门路等六条道路绿化、方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18 14:24 信息来源: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招标编号:JGJZ2020J-JK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海门路等六条道路绿化、方砖工程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核准建设以长经经发审字[2019]13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区财政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计划投资:1320.6053元; 

  2.2 建设地点: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 

  2.3 建设规模:1、海门路(嘉善街—北区丙十一街)绿化面积为11820㎡,方砖面积2705㎡。2、宜兴街(海门路—乙二街)绿化面积9558㎡,方砖面积1111㎡;3、嘉善街(沈阳大路—乙二街)绿化面积21112㎡;4、北区丙十三街(沈阳大路—乙二街)绿化面积16370㎡;5、乙二街(嘉善街—北区丙十三街;明斯克路—海安路)绿化面积28554㎡;6、成都大路(佛山大街—九台区界)绿化面积5672 

  2.4 计划工期:180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及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内容;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近三年(201720182019年)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额600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业绩,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单位近三年(2016年—2018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各年均不亏损。(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7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318日至2020325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分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核实准确后进行发放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文件获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人参加招标文件获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被授权人公告之日前6个月内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需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 

  4项目经理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5企业近三年(201720182019单项合同额600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工程业绩原件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文件获取登记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按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出示有效身份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2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481000分,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西侧会议中心(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人民币20的投标保证金。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人: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址:长春市机场大路7299号 

  联系人:女士 

    话:0431-8188019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西安花园141707 

   人:徐经理 

      话:0431-8782123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八、吉林省、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n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2611室  邮编:130400 

  3.长春市经开区管委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4630014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 

责任编辑:

主办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电话:0431-84644211  政务大厅:0431-8996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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