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一网搜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 公告信息>> 建设工程招投标>> 招标公告

大口径空间光学载荷综合环模试验平台项目净化工程施工(二次)

发布时间:2020-01-16 09:11 信息来源: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大口径空间光学载荷综合环模试验平台项目净化工程施工(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DZB2019-05

一、招标条件

大口径空间光学载荷综合环模试验平台项目已由发改投资[2018]45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资金来源是多渠道,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口径空间光学载荷综合环模试验平台项目净化工程施工(二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大口径空间光学载荷综合环模试验平台项目净化工程施工(二次);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电子版图纸所包含全部内容,投标人报价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588号;

2.4计划工期:2020315日至20201031日(其中部分净化工程要求202071日前完工);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近三年(20162018) 具有至少一项单项工程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洁净度等级8级及以上的洁净厂房净化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且常驻工地,提供社会保险关系证明,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3投标单位近三年(20162018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各年均不亏损(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与招标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项目负责人履职应严格按照吉建招(20169号文执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16日至2020121(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大厦310室)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核实准确后办理相关手续: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原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7)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外省入吉企业提供);

8)企业单项工程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洁净度等级8级及以上的洁净厂房净化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或竣工验收报告)

注: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进行编排资料,相关资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且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准备资料或者材料不齐全者,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投标相关事宜。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开标等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2000元(含图纸等其他资料),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2171330分(即开标时间),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开标室(即开标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地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大路3888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3300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431-84610086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八、吉林省、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n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2611室邮编:130400

    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管委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4630014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

 

责任编辑:交易中心

主办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电话:0431-84644211  政务大厅:0431-89960186

网站标识码:2201000008  吉ICP备19005403号

吉公网安备22010502000285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