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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2019-2021天然气管道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17 09:11 信息来源: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1. 招标条件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2019-2021天然气管道铺设工程设计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96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利远供热输配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2019-2021天然气管道铺设工程设计

2.2项目概况:铺设天然气管道约32.02公里,管径分别为DN150、DN200、DN300等

2.3项目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2.4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方案、初步及施工图设计。

2.5招标范围:完成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2019-2021天然气管道铺设工程设计,包括方案、初步及施工图设计,及最终设计和相关备案事宜等。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设计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A2及以上、GB1、GC2及以上;投标人3年(2016-2018年)具有同类或类似管道工程设计业绩(市政燃气管线、集体居民用户、公共或商业用户的燃气工程设计业绩(均须提供单项设计合同或年度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燃气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外埠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提供登记证明(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516日至20190522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大街与佳园路交汇处,硅谷大街南行100米)硅谷商务五楼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509A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A2及以上、GB1、GC2及以上;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被授权人身份证

7)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8)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份,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06110900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第一开标室(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5.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利远供热输配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吉

 话:13756547548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春雨、张妍

 话:0431—85832429-811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8、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1.吉林省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2752637、82752638 电子邮箱:495101837@qq.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处(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

2.长春市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8779829 电子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3.长春市经开区管委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4630014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招标编号:20190521-SJ02-S

责任编辑:交易中心

主办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电话:0431-84644211  政务大厅:0431-8996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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