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DGX-JLZB-201802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开区武汉路、洋浦大街延长线等7条道路路灯新建工程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经经发审字【2016】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长春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计划投资:2968500元;
2.2 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2.3 建设规模:路灯安装、电缆铺设。
2.4 计划工期:90个日历日。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及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内容。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2015~2017年度)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办【2017】5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17日至2018年5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及复印件;
(7)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外省入吉企业)。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及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按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及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出示有效身份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8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二开标室(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3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 系 人:张亚志
电 话:0431-89272411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与南三环交汇中海国际社区A座1612室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431-82621234 1864301507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