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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国际会展中心2018年整体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1-09 09:08 信息来源: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招标项目编号:JTZ1712-1227CY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国际会展中心2018年整体提升改造工程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经经发审字【201714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计划投资:8658.88万元;

         2.2 建设地点:会展大街100号;

         2.3建设规模:6号馆改扩建工程完善装修工程, 6号馆扩建部分进行装修,建筑面积7500?;展馆室内照明节能改造工程, 更换1-9号展馆照明光源,采用节能环保的LED光源,共计1082;展馆、会议中心屋面防水整修工程, 更换屋面破损型材,采用SBS自粘防水卷材和非固化防水材料相结合的整修方案。面积58000?;展馆接见厅、报告厅、会议室等提升改造工程, 改造面积1152?;音响系统4套等;会展供电专线局部改造工程, 将原有电缆拆除,选用电缆型号不变,全长计划1000;1-5号馆地面整修工程, 对展馆地面整体大修,采用环氧树脂地坪、地面砖更换等整修方案,面积20000?;更新改造环廊地胶,面积8000?;1-5号馆二层卫生间改造工程, 改造卫生间14处、改造面积共为1100平方米? ;1-5号馆供暖设施维修工程, 更换设备(散热器)1500台,改造供热管道5000;会展中心网络整体改造工程, 更换负载均衡设备、防火墙、路由器、上网行为管理等相关设备各一套;交换机约60台、大功率AP设备和相关配套设备及线材200套、通信光缆15km及配套线材、机柜60台、管理服务器及配套相关软件4套、不间断电源(UPS2套、测试电脑4台等;会展中心环境亮化工程,亮化面积约30000?;室外自来水管网更换工程,更换供水管道3800米,阀门井12;大饭店治安监控系统改造工程,治安监控系统更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更换、防火卷帘更换等;大饭店旋转门改造工程,更换会展中心饭店转门2;体育中心设备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1.改造二楼卫生间15处、改造面积共为820  2.整体更换音响设备2套(大会主席台上方音响室1套、新闻发布厅1套)  3.更换体育场4个大门  4.维修改造供热管道4350米,改造泵房设备2  5.更换供水设施1套);体育中心二楼环廊地面防水、外墙涂料维修工程,(1) 环廊地面防水 年久失修,破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改造环廊地面防水 3200?(2)外墙涂料出现脱皮,开裂,变色严重等问题,建议应更新改造,维修改造外墙涂料 16500?。建筑工程规模:单项工程最大建筑面积为30000平方米,最高层数为21层,最高建筑物或构筑物的高度为70米;

         2.4 监理范围:与勘察、设计单位技术对接和沟通协调,工程范围内及相关工程的施工及保修期间的全过程监理等;

         2.5 监理工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审计结束为止;

         2.6 质量标准:按照国标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监理规范要求完成监理,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  20152017年度)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具体要求见3.7),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拟派的监理人员须满足如下条件:

      1)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并同时具有高级职称证书,有丰富的监理经验,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2)拟派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级监理人员岗位证书,有较丰富的监理经验。

      3)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相互兼职,不得同时在其它工程兼职。

      4)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房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水暖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

         3.3 外省入吉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拟派出的项目总监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4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企业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9日至2018115(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并现场查询企业业绩,核实准确后接受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外省入吉企业);

      7)企业业绩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8)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站企业业绩及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须体现项目名称);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出示有效身份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1291000分,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二开标室(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2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5.4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

        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                 

        编:130031               

      联 系 人:张亚志

        话:0431-8927241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

      联系人:王苹

        话:0431-88580117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责任编辑:

主办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电话:0431-84644211  政务大厅:0431-8996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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