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MGITC-JL-17011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绿化工程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经经发审字[2016]1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用资格后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绿化工程(中山公园提升改造;北区丙三路、绵阳路等)设计
2.2施工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
2.3建设规模:中山公园提升改造38万平方米.北区丙三路新植绿化面积13000平方米;绵阳路绿化工程(佛山大街-惠州街)栽植行道树224株;中捷钢构门前绿化工程栽植行道树50株;新兴产业园区企业周边重点区域新植三叶草及花卉等绿植;生物产业园区企业周边重点区域新植三叶草及花卉等绿植;装备制造园区企业周边重点区域新植三叶草及花卉等绿植;保税园区企业周边重点区域新植三叶草及花卉等植物。
2.4计划投资:3915万元,其中中山公园1500万元,北区丙三路、绵阳路等2415万元。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质量标准: 设计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法规要求。
2.7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5日内完成全部合格的方案及设计成果。
2.8设计范围:设计方案、施工图、概算,后期咨询,现场服务及结算全过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有丰富的设计经验,并具有同类或类似设计业绩;
3.3近年完成过同类或类似设计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外省入吉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20日至2017年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招投标窗口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6)项目负责人园林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外省入吉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报名通过后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7年2月15日14时00分,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8000元;
5.4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邮 编:130031
联 系 人:施棋
电 话:0431-89272411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1802室
联 系 人:刘泽湖
联系电话:0431-8801805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