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TZ1609-0913CY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国际陆港集装箱多式联运场站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经内资【2016】2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资格后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规模:海关行政办公用房2000平方米(双层带机房),查验仓库5000平方米,集装箱货物散拼仓库10000平方米,室外集装箱停放和查验场地56000平方米。
2.2 建设地点:兴隆山铁路外贸场站东侧。
2.3 计划投资:7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岩土勘察、建筑单体设计、室外场地设计,监控系统,区域配套管网设计及规划总平面与管网综合设计。
2.5 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5日内完成全部合格的勘察、设计成果。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 个标段。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筑师资格或高级职称证书;
3.3 近年完成过同类或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外省入吉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0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招投标窗口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证书或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 ,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15日14时00分,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开标室(东方广场,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
5.4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东亚经贸新闻媒介上发布。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邮 编:130031
联 系 人:张亚志
电 话:0431-8927241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联系人:王苹
电 话:0431-88580117 传 真:0431-8858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