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0773-1641GNJL00154/20/2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小学校等十五所学校维修工程项目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经技管【2016】125号、【2016】126号、长经技管【2016】127号、【2016】91号、【2016】92号、【2016】93号、【2016】94号、【2016】95号、【2016】96号、【2016】97号、【2016】98号、【2016】100号、【2016】102号、【2016】105号、【2016】11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小学校、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花园小学校、长春市第九十七中学校、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中山小学、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威海小学校、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小学、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拉拉小学校、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金钱小学、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分水小学、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小学、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小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资格后审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2.2 计划投资:一标段650万元,二标段2262万元。
2.3设计要求:按照相关建筑等国家设计规范要求,进行勘察、施工图设计。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2个标段。
标段 | 建设规模 | 投资额(万元) | 设计周期 | 建设单位 |
一标段 | 北海小学校教学楼、体育馆内墙大白约17000平方米及体育馆改造工程 | 280 | 20日历天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小学校 |
花园小学校外墙保温及水房、卫生间、楼顶防水工程 | 240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花园小学校 | ||
九十七中学电气、线路、变压器、楼内刮大白及分部教学楼刮大白工程 | 130 | 长春市第九十七中学校 | ||
合计 | 650 | |||
二标段 | 教学楼防水维修改造工程1700平方米,门卫室防水改造70平方米,教学楼及综合楼屋外雨水管维修,兴隆丽景城c区幼儿园整体装修面积为1800平方米,兴隆山镇陶瓷厂回迁楼幼儿园进行整体装修施工面积为2000平方米等 | 5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承包人7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通过评审后,21日内出具全部的合格的设计成果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中山小学 |
体育馆防水,地板、电路灯光等维修、教学楼外墙保温5800平方米,学校大门围墙重修450延米,教学楼走廊贴砖2500平方米,教学楼更换暖气管道,暖气265组等 | 309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威海小学校 | ||
校舍防水面积3000平方米 | 45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小学 | ||
校舍屋顶防水2600平方米,校舍电路改造2500平方米等 | 25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拉拉小学校 | ||
甬路维修,教学楼北侧路面及空地1200平;地下管道改造,教学楼及体育馆地沟内供暖管道老化,改造管线长500米;铺设塑胶地面及墙围瓷砖,走廊及大厅1至5楼地面铺装塑胶地面,面积约1400平米,走廊及大厅1至5楼墙围子贴瓷砖,面积约1000平米等 | 65 | 长春市第九十七中学校 | ||
甬路维修面积2000平,地下管道改造,教学楼及体育馆地沟内供暖管道老化改造管线长500米,排球场新建操场西侧铺设塑胶排球场220平方米,体育馆改造,体育馆顶棚漏水,用电线路老化,内墙墙面被漏水浸泡污损等 | 170 | 长春市第九十七中学校 | ||
报告厅内部装修、报告厅屋顶防水及周边散水;学校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学校北侧围墙重新修建约30米等 | 145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金钱小学 | ||
操场看台4000平方米,校舍电路改造7770平方米等 | 55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花园小学校 | ||
新建食堂300平方米,操场铺装塑胶跑道和人造草坪,施工面积6000平方米,更换型煤热水锅炉一台等 | 430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分水小学 | ||
校舍防水1800平方米 | 32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小学 | ||
教学楼外墙保温8000平方米,地面塑胶5000平方米,走廊墙面贴砖3000平方米,围墙维修500延米,更换窗户340扇,更换暖气200组等规模修建 | 346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小学校 | ||
A楼供暖设施改造面积5790平方米,地面铺设塑胶面积约5000平方米等 | 140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小学校 | ||
合计 | 2262 |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标段 | 资质要求 |
一标段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
二标段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
3.2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建筑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3.3 近年完成过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
3.4 本次招标一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 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是设计单位;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省入吉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4月27日至2016年05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招投标窗口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有,仅限第二标段);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的建筑相关专业注册证书或建筑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5月17日14时00分,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开标室(东方广场,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4万元/一标段、1.2万元/二标段。
5.4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东亚经贸新闻媒介上发布。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邮 编:130031
联 系 人:张亚志
电 话:0431-89272411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09室
联系人:闫琦、许杨
电 话:0431-81937053 传 真:0431-8115078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