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JLZXZB 2014-060
本招标项目新兴产业园区标准厂房消防升级改造工程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长经技管【2014】35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1 建设规模:园区内原有标准厂房面积约4.2万平方米,原设计消防等级为丁戊类,现拟升级改造为丙类。室内水、电、送风、排烟、建筑及结构等系统改造;室外外网及设备用房相应提升和改造;室外道路绿化挖掘和恢复等。
2.2 建设地点:经开区新兴产业园区内,102国道东侧、乙二路北侧。
2.3 设计周期:招标工作完毕后,签订合同之日起21日内,出具全部合格的设计成果文件。
2.4 设计要求:按照相关工业和民用建筑、市政规划等国家设计规范,完成初步设计(概算)、综合管网图、施工图(房建、外网施工图等相关专业)及现场服务等工作。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
3.3 近年完成过同类或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设计企业按照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入境备案手续(详见吉建设【2013】4号文件)。
3.6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高级职称证或注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8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东亚经贸新闻等媒介上发布。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邮 编:130031
联系人:张亚志
电 话:0431-84653201、0431-8462676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信公路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福祉大路2766号
邮 编:130117
联系人:李金波
电 话:0431-84552020 88655555
传 真:0431-845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