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兴产业园污雨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WLZX201405-1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产业园污雨水工程项目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经技管【2014】14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长春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长春市万力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产业园污雨水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经开新兴产业园区
2.3建设规模:雨水管线长
2.4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计划投资额:900万元;
2.5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
2.6招标范围:新兴产业园北部排水工程(乙二路-中山沟水系)及新兴产业园穿高速公路排水工程(本工程施工图标识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含)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入境备案手续(详见吉建管[2011]32号及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委托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元,施工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外网》和《东亚经贸新闻》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人:高松
电 话:0431-84653201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927号四楼
联系人:杨秋颖、石??
电 话:0431-88811177
传 真:0431-8861005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201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