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集团生产机楼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4-12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吉林省长春市电信分公司生产机楼建设工程项目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长经内资字[2012]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100%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吉林省电信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道路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春市浦东路3281号。
2.2 招标范围:园区内道路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2.3 计划工期: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40日内完成。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1、2012、2013)内每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叁级项目经理(小型项目经理)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30日至2014年5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报名并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招标代理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图纸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28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二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吉林省电信分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2136号
联系人:张义
电 话:0431-8588189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徐雪娇、李慧
电 话: 0431-86805025、87991406
监督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