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伴林湾居住小区开发建设项目二期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20140324-GC03-A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月伴林湾居住小区开发建设项目二期已由 长经外资字【2010】02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春三威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且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_100%_。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工程概况如下:
标段划分 | 工程名称 | 建设规模 (平方米) |
一标段 | 月伴林湾居住小区开发建设项目二期9# | 35258.02(其中9#商业1818.48;9#地库5027) |
二标段 | 月伴林湾居住小区开发建设项目二期10# | 28288.7(其中10#商业739.5;10#地库3511) |
三标段 | 月伴林湾居住小区开发建设项目二期11# | 27212.28(其中12#幼儿园2000;11#商业882.3;11#地库2465.64) |
结构类型:框剪结构;
招标范围:月伴林湾居住小区开发建设项目二期施工总承包;
建设资金情况:资金自筹且已落实;
项目计划投资:2亿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新城大街东、轻轨二号线南;
2.3 计划工期为: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一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资质。
二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资质。
三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上述三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兼投,允许兼中,项目经理不允许兼投。
3.6 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整个投标活动不允许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 3_月_25日至 2014 年 3 月_31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_ 11 时,下午_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一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处 持单位介绍信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份);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份);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份);
(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份);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份);
(6)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份);
(7)外阜投标单位需提供入吉手续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4.2 一标段招标文件售价 2000 元,二、三标段招标文件售价 18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4 年_4 月_15 日_9 时 00 分,地点为吉林大路6188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东亚经贸新闻报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三威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主任
电话: 13019133088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徐微
电话: 13944197633
2014 年 3 月 25 日